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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大河网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3-28 10:24:00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三农”工作开创新局面,奋力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充分发挥“三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文明新风进一步提升。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落实党管农村的相关法规,更好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引领。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注重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