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题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原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十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通知建设单位”之规定,该项目在环评审批后就已经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环评有效期限。因在该项目建成后一直未达到验收条件,故十年未完成验收。
针对问题三:该公司规划许可证在第十批、第十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已公示。
针对问题四:濮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0年通过了计量认证,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了32项检验检测项目检测能力,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过程,均按照监测规范进行,不存在《验收监测报告》造假问题,在第十批、第十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已经公示。此问题举报不属实。
针对问题五、八: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家组有5人,均是从专家库中选取的相关专业的专家,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同意给惠濮公司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017年9月22日至24日,惠濮公司委托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按照程序、步骤符合条件后核发的,不存在有幕后保护伞,此问题举报不属实。
针对问题六:该问题在第十批、第十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中已公示。
针对问题七:因该公司不存在渗坑现象,所以未进行土壤监测。
针对问题九:2008年4月濮阳市规划局明确说明该公司周边800米范围内均为规划林地,金堤河湿地公园2013年1月由国家林业局批复。该公司2008年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的环评报告书显示,距离最近的村庄(吉村)940米,符合当时建设规划条件。关于《濮阳县“绿盾2018”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范围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该公司所在位置及周边保护区,不在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范围之内。此问题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拟处罚款100万元,将主要生产设备及中控室已查封扣押。鉴于企业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2018年6月16日,濮阳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濮阳县公安局调查处理。2018年6月17日,濮阳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惠濮公司安全环保负责人陈亚强行政拘留11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三批)
2018年7月6日
一、濮阳市台前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38
反映情况: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村东令(仝)村,有6户居民在村内养猪,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村领导反映,都没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打渔陈村东令村”实为“打渔陈镇东仝村”。经调查走访,打渔陈镇东仝村内共有6户养殖户,6户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养殖规模小,但位于农村人口密集区,养殖废弃物未采取有效措施,周边居民对此有意见。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目前养殖政策,在技术层面上,打渔陈镇东仝村6户养殖户没有整改提升的空间,打渔陈镇政府依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6户养殖户限期处理所有生猪、母猪和猪崽,圈舍清理干净,消毒杀菌,恢复周边环境。
截止到7月4日,东仝村6户养殖户所有生猪、母猪和猪崽已全部出售处理,圈舍已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杀菌,臭气熏天现象已经没有,周边环境已恢复正常。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华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东路463号安装小区内部现存在一个违规生产的濮阳市佳和建材厂,该厂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勒令停工,可现在依然正常生产,严重扰乱了(瑞泰花园、非凡景致、安装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主要影响有以下几点:1.该厂行车噪声大,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2.拉电线杆和材料的大车在居民小区内来回穿梭,严重占用小区内部道路,对小区居民安全造成影响,且产生扬尘和噪声,影响环境。3.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扬尘较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4.生活区和生产区没有任何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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