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底,选取位于中原路西段的建业壹号城邦小区上下风向、小区门口等处布设监测点位,进行了连续两昼夜大气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居民区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二)对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的调查
目前,开发区内涉气企业均安装有用在线监控设备,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监控,出现超标立即查处。同时,区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夜查、晨查和突击检查等非常规检查手段,严查企业跑冒滴漏、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环保部门处理举报情况
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均按时赶赴现场调查,甄别异味类别,针对重点企业展开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不存在接到举报不受理或敷衍塞责等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工业区招商引资门槛。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加强监控与整治。三是督促现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四是严格排放标准,提高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濮阳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新版规划审批后3年内,濮水河以北的所有化工企业将移址搬迁,届时,西部工业区距离建业壹号城邦小区附近区域直线距离1500米以上,小区附近区域空气质量将得到根本性扭转。
问责情况:无。
四、濮阳市南乐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4
反映情况: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三坡村,有个南乐县精准扶贫基地的铸造厂,老板叫田军尚,该厂噪声大,气味难闻。投诉人6月27日在百度网上看到的公示结果不属实,结果上说该厂距离居民区50米远,投诉人说实际是3至4米远。投诉人说6月27日该厂气味特别大,村干部和南乐县环保局也在厂区里闻到味道,该厂老板也承认有味道。投诉人希望让该厂搬离居民区,南乐县环保局给村民说自己没有权力让该厂搬离居民区。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与第二批、第十八批、第十九批、第二十四批、第二十七批、第二十九批、第三十一批举报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属实,查出结果已公示。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九批)
2018年7月8日
五、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60034(*)
反映情况: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老范庄村党支部书记范继林违反环保问题的违法违纪事实反映如下:1.违反环保政策和扶贫政策,在扶贫项目双孢菇大棚内私设选铁厂,且废铁直接堆在蘑菇大棚东北角,严重危害老范庄村的生态环境安全。2.违反耕地保护政策,在原有蘑菇棚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为了拿更多的扶贫项目资金,肆意占用耕地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农民耕地100多亩。当时还有一个月就麦收了,范继林却不管不顾,直接用机器毁坏村民即将收获的麦田,导致农民辛苦一年的收成受损严重。3.违反环保政策。在老范庄村西南角(范氏陵园后面)耕地保护范围内私挖土方,且黄土直接裸露在外,没有任何防尘措施。4.破坏生态。蘑菇棚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环村的河里,导致河水污染严重,围绕老范庄村的河流已成一潭死水,村民怨声载道。5.污染环境。双孢菇大棚蘑菇菌露天堆放在村委会大院内,损害了村“两委”的权威和功能,村委会大院内的篮球场等公益设施不能得到有效利用,成为摆设。我们多次反映以上违反国家环保政策的相关问题,均未得到相关市、县环保部门的重视,也未看到相关市、县环保部门的主动作为。同时,濮阳市环保局出台政策,举报环境污染属实将给予奖励。但我们向濮阳市环保局举报两月有余,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未曾联系我们,举报环境污染有奖的政策沦为了一句空话。
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问题一:2018年3月,高码头镇政府在对辖区内“小散乱污”排查过程中发现,高码头镇老范庄村村北蘑菇种植基地内有一利用废旧垃圾选铁点,无环评手续,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和废水产生,无治污设施,高码头镇政府对该选铁点进行了取缔,相关生产设施及原料已清除完毕。信访人举报属实。
针对问题二:为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加快双孢菇产业发展,按照《中共范县县委 范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双孢菇产业加快脱贫攻坚步伐的实施意见(实行)>》要求,高码头镇政府在牛楼村和老范庄村划出土地300亩建设双孢菇基地,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在2018年4月征地时,高码头镇牛楼村和老范庄村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实施,并按照土地每亩1000元,青苗费每亩500元,坟地一墓一棺1500元的标准对耕地上的农作物、坟地等进行了补偿,现已补偿到位。有高码头镇政府财政所出具的支付凭证。信访人举报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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