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1.该液氨站经营项目为液体无水氨的储存分装,并且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证件,不存在液氨、氨水再加工工艺。2.该液氨站建设工艺流程是由濮阳市中原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装卸车管道、分装连接装置均采用了全封闭回流工艺,经现场核实,周边无刺鼻性气味,液氨站院内紧挨罐体种的蔬菜长势良好,不存在有恶心呕吐难受、刺鼻气味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现象。3.由于该液氨站建设较早,属于仓储经营单位,当时建设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五批)
2018年7月8日
一、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区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该厂从投产起,就一直臭气冲天,“三废”偷排,由于地处偏远,一直违法排污,有以下违法事实。1.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严重,经常产生臭气影响到几公里远。2.环合工段废水等有毒废水大量偷排,合成工段废液(有恶臭味)以副产品形式外销。3.危险固废污染十分严重,裂解二工段残渣(危废)作为副产品外销;环合工段废水采用电石渣处理后,产生的磷酸钙和氯化钙等多种无机盐和大量附着有机毒物(吡啶类、甲苯类等),不时流出红色黏着液体,在无任何防渗、防漏、防挥发的措施情况下,大量集中堆放在厂区内,并不时外运。4.该厂在无任何安评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加工农药吡虫啉、啶虫脒,每年超过3000吨。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7日、7月2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和下风向的王楼镇小学、王楼镇皇李小学及王楼镇中学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现象。
6月23日至7月6日,范县环保局和王楼镇政府有关人员对该公司多次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废水排入地下及通过暗管排入金堤河的现象,也未发现合成工段废水外销现象。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二车间二步裂解工段真空泵玻璃视镜破损,造成泵内异味散发。
二步裂解工段残渣属于危废,先暂存至有“三防”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后,经焚烧炉焚烧处置;且环合工段废水主要采用石灰石中和,并不采用电石渣处置,也未发现危废乱堆乱放和作为副产品外售现象。
该公司2000t/a 2-氯-5-氯甲基吡啶和600t/a啶虫脒联合装置项目,于2014年7月2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16年,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被定为整改类项目,委托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29日审批完毕并进行了公示,由市环保局颁发排污许可证。
处理及整改情况:发现的真空泵玻璃视镜破损,造成泵内异味散发问题,范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其处罚7万元。
问责情况:无。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城关镇政府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尽快补办环评手续,并对群英液氨经销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由于该液氨站属于仓储式化工企业,目前所在场地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针对该液氨站在原场址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城关镇政府立即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限期30天内取缔完毕。该液氨站搬迁程序复杂,在清除液氨和拆除设备过程中需专业人士操作,流程复杂,需要时间较长,目前该企业正在紧张有序地对罐中液氨进行导出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蔚林化工空气和水污染特别严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该举报件与第六批举报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36*)、第二十一批举报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35)反映内容一致,属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属实,查处整改情况已公示。
六、濮阳工业园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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