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胜利路西段,主要外排大气污染物为碳五、1,3-丁二烯等,已完成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018年3月15日,经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的结果显示,不超标。
5. 2017年12月25日及27日,市环境监测站在建业壹号城邦小区物业部门人员见证下,于小区上下风向、小区门口等处,进行了为期2天的昼夜大气污染物取样监测。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居民区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因此,举报件中反映的“龙宇化工等企业废气直排、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我市强力推进新型化工基地建设,打造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平台;出台了《全市化工企业推行“红黄蓝绿”标识制度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我市化工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为高质量项目腾出更多环境容量。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是大力推动各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坚持环保节能优先原则,推动化工行业健康发展。对开发区的工业企业按照“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进行“红黄蓝绿”分类标识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监控能力建设。2019年3月底前,实现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在线监控全覆盖,初步构建起监控体系,确保各企业排放情况得到有效监控。三是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及废气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严格追责,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工业园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01
反映情况:濮阳市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工业园区辖区内、濮阳市华龙区岳村镇大河寨村南边的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特别是这个公司的西厂区。1 .这个公司西边的车间产生的废气非常刺鼻,尤其是晚上,刺激气味更大。2.以前有环保督察的时候就停工,但是晚上和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的全天都是肆无忌惮地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材料所述问题属实。
案件所述的大河寨村距离厂区项目1127米。西厂区为该企业2000吨/年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2015年4月在濮阳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备案,2015年12月取得濮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环境竣工验收批复。
6月17日,濮阳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前往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现场停产,厂界周围没有异味,但西车间内异味明显。
“环保督察的时候就停工,但是晚上和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的全天都是肆无忌惮地生产”的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异味现象,濮阳工业园区环保分局2018年6月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迅速查找原因,待其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异味现象,该厂已委托环评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项目评价后,组织相关专家再论证,针对性施策,以解决现存异味问题。
同时,该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在环评要求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台喷淋吸收塔、2套真空抽气泵,加大废气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味逸散,并针对废水UASB厌氧处理池恶臭气味进行加盖全密封处理。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七批)
2018年6月23日
一、濮阳市开发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79
反映情况:1.濮阳市人民医院违法把医疗废物交给没有资质的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
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濮阳市人民医院违法把医疗废物交给没有资质的濮阳市新新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的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2016年11月10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对市环保局下达的《关于濮阳市医疗废物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对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作出决定,“辖区内医疗废物交由我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安全处置”。2016年11月21日,濮阳市环保局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查询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的复函》中确认,“我市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共有1家: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4日,濮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我市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安全”。当时,濮阳市具备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仅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家,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处置范围为感染类、损伤类医疗废物。因此,濮阳市人民医院把损伤类和感染类医疗废物交由濮阳市新新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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