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燃煤。新建洁净型煤配送中心5个、配送网点99个。取缔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煤炉553家。坚持“两断三清”工作标准,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5179家。
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全市356个规模以上施工项目全部执行“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对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和200米以上的线性工程实行在线监控。市城区主要道路和高架道路全部实现机械化清扫。130辆渣土车全部完成自动化密闭改造。设置4个入市交通卡口,严格管控运煤车、渣土车、黄标车。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市136家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完成治理任务。中原大化等10家用煤大户落实“三员驻厂”监管制度。806家企业列入污染天气级别响应管控。淘汰黄标车、老旧车6189辆。开展重型柴油车检查检测“百日攻坚”行动,截至6月30日,全市共设置重型运输车辆执法检查站点20个,检查重型运输车辆36341辆,依法处置问题车辆3303辆。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共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3852辆,已备案登记1565辆。
加强基层网格化建设。出台《濮阳市环境网格化监管方案》,构建全区域覆盖、全天候监管执法的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加大精准治污力度,完成15个县级空气站建设和大气污染立体综合观测站通信联网工作,在市城区建成78个微型空气监测站。
水污染防治紧抓不懈
濮水河是我市城区防汛排涝的重要通道。近年来,濮水河河道淤积严重,直接影响了防汛排涝功能,并对水体和周边水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濮水河治理工作,积极筹措水污染防治资金1400余万元,实施濮水河治理(清淤)工程项目。该项目总长9.2公里,预计清淤总土方11.64万立方米,计划分两期施工。
项目一期工程已于5月23日开工。施工方出动泥浆泵、挖掘机、铲车、清淤运输专用车等机械开展联合作业,采取人休机不停、24小时不间断施工等措施,加快施工进度。6月5日,一期工程全部完成,清淤土方3.7万立方米。二期工程目前正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市城区胜利路桥以西5公里河段清淤任务已全部完成,清淤土方7.5万立方米,占总工程量的70%;濮水公园段、戚城文物景区段等淤积严重河段的清淤工作已基本完成。
自2017年以来,我市还积极推进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河道上游工业企业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城区河道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投资1.45亿元完成了老马颊河10公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使其设施配套率达81.1%。累计投入3739万元,完成了55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西水坡、彭楼等4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限养区内的10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或搬迁。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全市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均配套建成工业废水集中设施;全市17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安装了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控设施,新加装总磷在线监测设施34套。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完成了开发区工业企业废水重点企业自动监控平台、南乐县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等6个项目的建设任务。
严格管控VOCs污染
VOCs(挥发性有机物)是夏季臭氧和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部分VOCs具有臭味和毒性。VOCs超过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如不及时离开现场,甚至会出现抽搐、昏迷等现象,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企业等是VOCs污染的源头。自2017年以来,我市以这些行业为重点,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摸底,依据各县(区)辖区工业发展实际情况,逐一确定单个具体排放源,掌握行业有机物排放基本情况。
我市制订了《濮阳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完成市级VOCs在线监控平台部署工作。《方案》要求,化工企业作为重点行业,要将VOCs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各县(区)根据一区一策、一厂一策原则,制订并实施当地的VOCs污染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项目清单、进度安排和投资估算,分解落实各类治理任务。市环保局聘请专家做好验收工作。各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往前推进,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治理,什么时候验收合格,什么时候复工,逐一验收、逐一销号,一个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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