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市某书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案
2017年8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干警对我市某书店仓库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库存《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等非法出版物共26种2883册。市文广新局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出版物、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4.濮阳市某机械厂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摩托车配件案
2017年1月,市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某机械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正在进行电动三轮车的组装,库房内有“赛彭”“三枪”两种品牌已组装好的电动三轮车(无蓄电池)。该厂未能提供电动三轮车配件的强制性认证证书,在经营活动中违法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摩托车配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濮阳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2017年9
责任编辑:王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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