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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行动】 被盗烟酒等还没捂热乎,嫌疑人就被警方逮捕了

作者:  文章来源:平安濮阳  字体:   发布时间:2026-02-27 17:06:35   

濮阳公安聚焦“登门入群”“护校安园”“平安守望”,扎实开展“豫筑平安·龙安行动”,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坚决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平安濮阳”特开设【龙安行动】专栏,集中报道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讲好濮阳公安以警心护民心、以实干护平安的暖心故事。

小案不小看,快破暖民心。濮阳公安紧盯民生侵财类案件,以“零容忍”态度严打违法犯罪。

近日,南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仅仅只用两天时间就破获一起烟酒门市被盗案,并顺线深挖带破2起隐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案例回顾

2026年2月8日,南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县辖区内某烟酒门市发生盗窃案,20余件品牌白酒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侦查。

警方调取案发地周边沿街监控之后,两名形迹可疑的男子进入警方视线。经进一步分析研判,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张某A、张某B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

2026年2月10日,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在嫌疑人藏匿处,警方当场查获被盗白酒及大量来源不明的香烟、现金等物品。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A、张某B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在其他区域实施的两起盗窃案件,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目前,此案犯罪嫌疑人张某A、张某B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离店必锁,监控常开。沿街商铺应加装防盗门、卷帘锁,有条件的可安装联网报警设备和全覆盖监控,夜间切勿在店内留存大量现金及贵重商品。

2.群防群治,邻里守望。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或车辆在社区、商业区徘徊,请立即拨打110。

3.收旧必查,守法经营。二手回收、典当行业主,遇人低价兜售来源不明烟酒等物品,务必登记信息并报告公安机关,切莫因小失大、触犯法律。




责任编辑:冯牧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