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市从多方面着手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完善、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效,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302件精简至235件。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明确文件从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到备案审查、清理全流程标准,建立“定期抽查+集中评查+适时通报”工作机制。明确规范备案材料要求,制订备案材料模版,明确需同步报送法律政策依据与电子文本,统一备案报告和起草说明格式,为管理工作提供刚性制度支撑。
在此基础上,我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对市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备案通过率达100%。2025年,我市共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规章3部,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将监管重心下移至乡镇(街道)一级,通过全面核查识别未备案文件6件,指导完成补充备案或者整改,有效解决基层备案意识薄弱问题。
建立“全面清理+专项清理”长效机制,紧跟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步伐,2025年开展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3次。对与上位法冲突、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文件坚决予以撤销。全年共梳理政府规章8部,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302件,保留235件,已宣布失效32件,已修改2件,已废止33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从302件精简至235件,实现“源头”减量增效。建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行“一文件一编号一档案”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文件状态,接受社会监督。
为引导各级政府、部门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指导调研。2025年5月,市司法局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联合调研组,针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加强乡镇备案审查工作,打通备案审查工作“最后一公里”。深入6个县(区)政府、3个管委会及15个市直单位,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等关键环节的落实情况,以及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查阅大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文件的制定依据、内容要求、审查标准等进行了仔细梳理和分析。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提升法律事务审核工作的专业性与精准性,切实筑牢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我市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暨行政决策法核工作培训会,提升了相关人员的素质,使我市相关文件制定机关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规范了权力运行,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治理水平。记者 袁冰洁 岳彩寒 通讯员 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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