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自市民政局获悉,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自1月1日起,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74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56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2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提高,惠及全市1600余名困境儿童。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联动,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和专项排查,确保儿童服务对象“不漏一人、精准覆盖”。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370名孤儿和125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部实现“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在稳步提升保障标准的同时,我市严格执行自然增长机制,保障资金足额精准发放。去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2276.5万元,并协同残联、教育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助学、助医、康复等配套政策,全面织密扎牢困境儿童服务保障网络。
此外,我市创新打造“阳光护童 照亮未来”关爱服务项目,目前已陆续推出32期政策解读、科学养育及安全防护等内容,累计开展政策宣讲、监护指导、家庭教育等活动120余场次,服务人数1.6万余人次,形成了“党委统揽、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格局。
“我们不仅要让孩子们吃饱穿暖,更要帮助他们点亮人生希望。”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标是我市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的又一里程碑,彰显了市委、市政府“把儿童优先发展融入共同富裕全局”的战略决心。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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