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施工工地由市扬尘办(住建局)牵头开展扬尘治理检查督导。根据省攻坚办要求,濮阳市扬尘办在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将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月活动延长至6月18日,突出治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线性工程、道路清扫保洁、城乡接合部等各类扬尘源,实现全覆盖监管。对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稳定达标的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三批)
濮阳市辖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10037
反映情况:2017年濮阳市环保局要求我们30多家企业必须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当时说治理完成后环保局给予一定的奖励,每家企业不到2万元。同时要求由指定的公司进行治理。本来奖励给企业的钱却在环保局给企业后再付给治理公司,同时企业还要支付企业治理的费用。污染治理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这一点大家都明白。但是,既然奖励给企业的钱为什么还要转交给治理公司?为什么环保局不直接付给治理公司?为什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必须由环保局指定的公司治理?这里面大伙认为一定有猫腻,请督察组给我们个说法……
调查核实情况:濮阳市纪委监察委成立核查组,对举报内容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2017年5月,河南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的通知》,接到通知后,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濮阳市2016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并在迈奇化工和中原乙烯召开现场会,主要的3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化工企业均到场参会。治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自行解决,政府没有任何补助,企业可自主选择社会中介结构(第三方)签订治理合同。为了保证32家重点企业的治理效果,市攻坚办决定对32家重点企业治理情况进行验收。为了不过多增加企业负担,经市攻坚办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环保局聘请具有对第三方治理工作有验收资质的第四方公司进行验收,该项验收费用按照政策要求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支出。
因为该项验收工作专业性强,濮阳市没有验收能力,在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网站上查询,有第四方验收资质的公司共4家。经电话咨询,3家公司报价在100万元以上,只有北京康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报价低于50万元。为节约资金,经市环保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使用验收费用少的北京康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32家重点企业进行验收。为不增加企业的负担,验收费用由市环保局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付。32家重点企业分别与北京康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验收合同,验收需要的费用由市环保局分别拨付给被验收企业,然后由被验收企业转给北京康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市环保局已经拨付30家企业共计人民币42.75万元,而中原油田炼油化工厂被关停和龙润华龙被查封,无法支付。下一步,待30家企业分别将验收服务资金支付给北京康达公司后,本项工作全部结束。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五批)
2018年7月2日
五、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2007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县文留镇镇政府大门往南500米处,文留镇卫生院门口北有一条东西水泥路,长不超800米,卫生院门口往西70米路北有一条小水沟,约3米宽、300米长,这条小水沟污水黑气十分严重,臭气刺鼻难闻,影响群众身心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经现场调查,濮阳县文留镇卫生院门口往西70米路北至朝阳路北侧一条小水沟,宽约3米、长约300米,河沟内污水主要来自周边群众生活污水和雨水,由于水沟年久失修,排水不畅,水面漂浮物增多,长时间积累变质,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水体变黑。
处理及整改情况:文留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并对小水沟上游进行疏通,加大上游放水量,另外加强宣传教育,杜绝周边群众生活废水流入沟渠内。针对文留镇生活污水问题,濮阳县人民政府已准备启动文留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发布招标公告,待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可解决文留镇生活污水造成污染河道问题。目前,经过有效整治,积存的污水已处理完毕,水质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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