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实施意见》在人才培养方面提出了哪些指导性意见?
答:针对本土人才资源培育开发,采取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跟踪培养等方式,实施四大人才培养计划,做大做强本地人才存量。一是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引领计划,启动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人才培养工程,整合设立濮阳市高层次科技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养支持50名市级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建设10支创新型科技团队。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推行首席技师制度,组织开展濮阳大工匠、濮阳市技术能手评选,每年资助5家新建市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评选5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项目经费补助。三是实施优秀企业家提升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家队伍,组建创业导师团开展咨询指导,开展功勋民营企业家评选活动,建立有利于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四是实施青年人才成长计划,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在重大科技项目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申报中设立青年专项,在我市各类优秀人才评审中,适当提高青年人才申报比例,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倾斜。
问:请问《实施意见》在人才激励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本着充分尊重和体现人才价值的原则,《实施意见》着力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的双重激励作用,使人才在创新创造中有收益、有荣誉、有地位。一是完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二是赋予创新主体成果转化和科研经费自主权,鼓励人才转化科技成果,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提高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研团队所得不低于70%。三是支持人才兼职科技服务或离岗创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且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活动。四是发挥创新创业平台主体作用,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经费支持。五是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协同运作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加强职务发明人利益保护和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六是建立人才服务保障绿色通道,设立人才服务专员岗位和统一受理窗口,大力推行网上办公,为人才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全程服务。七是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提高人才保障水平,在人员招录、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科研项目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倾斜。
问:请问《实施意见》在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了哪些主要措施?
答: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核心是放权放活。《实施意见》把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用人主体关系和明确各自功能定位作为改革重点,着力加以推进。一是清理和下放人事管理审批事项,强化政府人才宏观管理、政策法规制定、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职能,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清单,优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流程,实行限时办结。二是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建立编制管理与引进人才相适应的运行机制,设立专项周转人才编制。三是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和职称制度改革,注重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评价人才,探索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要求实行自主评审,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
问:请谈谈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
答:《实施意见》是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性、统领性文件,对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濮阳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影响深远,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明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职能,出台《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落实单位和主体落实单位,细化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有声、行之有效。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考评范围,定期评估任务进程及效果,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积极宣传推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加大对《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力度,着力在全社会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氛围。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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