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参保职工及居民: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制度的通知》(濮医保【2022】45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制度,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减轻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现就市直参保职工和市城区参保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慢性病申报认定流程
申报病种及时限要求
职工医保和城区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均37种。
1、特殊病种11种(当日申报,当日发证,下月享受报销)。
2、普通病种26种(每月10日前受理,25日前办结,下月享受报销)。
纳入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的,不再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
申请资料及认定流程
(一)申报材料
1、《濮阳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可在指定申请地点现场领取或登录“濮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ylbzj.puyang.gov.cn下载)。
2、在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年来完整的一次住院病历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各种与申请病种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和诊断证明书(申请时提供近六个月内完整住院病历复印件的,不再另行提供);
3、近期1寸照片2张,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和认定
每月10日前,负责集中受理参保患者认定申请资料—集中受理结束后,分病种组织本院至少2名相应专业且已纳入市直门诊重症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专家库的专家——严格按照门诊慢性病各病种认定标准[濮医保(2022)45号》进行认定——当月25日前完成病种待遇认定。
通过认定的患者,应选择就近、可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支付比例及限额待遇
1、支付比例:在职职工、退休职工75%、80%,居民70%
2、参保人员可享受两个慢性病待遇;同一脏器认定两个慢性病的,按照限额最高的核定;不同一脏器认定有两个慢性病的,叠加核定(100%+50%)。
3、认定门诊重特大疾病医保待遇,也认定有不同脏器的门诊慢性病待遇的,门诊重特大(含门诊特药)按规定执行,门诊慢性病按照限额标准的50%进行待遇数据维护。
4、通过两个病种认定的,就医证书上一一填写,并核定总限额标准,享受两个病种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申报地点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2楼医保科。
濮阳市门诊慢性病
各病种编码及限额标准
(点击查看大图)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