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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期间患者、陪护的管理规定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8-03 17:32:03   

濮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疫情期间患者、陪护的管理规定  

一、疫情期间禁止探视。  

二、病区实行封闭管理。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患者及陪护饮食由医院固定送餐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送入病区门口,禁止外卖进入医院。  

三、所有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必须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入住普通病房。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应固定1名陪护人员,发放陪护腕带,并做好登记。  

四、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时,应当佩戴口罩,离开病区外出检查等接受诊疗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其他患者人员保持一定距离。  

五、陪护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每天监测两次体温,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住院陪护期间病室间不串门,不近距离扎堆聊天。  

六、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管理。如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立即报告管床医生或责任护士,发热的陪护者,按照流程至发热门诊就诊。  

七、特殊情况确需更换陪护时,接替人员需持当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入病区。  

八、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或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经医院工作人员或保安劝阻仍不配合者,医院有权要求其更换陪护人员、终止其陪护资格,情节严重者,交有关部门处理。若存在故意隐瞒流行病学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冯牧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