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特需服务,控制服务规模,加强动态管理,在梳理、总结近年来特需项目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经院领导研究,现将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20日
濮阳市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特需医疗服务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满足人
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田
本制度适用于各科室。
三、内容
(一)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措施、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生活照料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供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
(二)特需医疗服务规模
特需服务规模占全院服务规模≤5%;
特需门诊总量占总门诊量≤5%;
住院特需床位数占开放床位数≤5%。
(三)特需服务项目
特需门诊服务;
特需病房;
特需自选体检服务;
院际会诊服务;
医学美容。
(四)特需医疗服务的对象为外宾、部分领导干部、有特需医疗服务需求的患者或健康者。
(五)特需医疗服务内容和规范
1.特需门诊股务。参加特需门诊的专家必须是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医疗技术精湛、医德高尚、深受患者敬重和信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展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形式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对患者进行全面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指导。
2.特需病房。
特需病房除具备基本医疗配备要求以外,应设立单独卫生间,并配备其他相关服务设施,为病人提供舒适、安静、优美的治疗、休息环境;相关病区应提供优质、高效、快捷、个性化的服务。
病人入院后可根据患者的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诊疗方案,确定检查项目后根据患者的时间安排与相关检查科室进行预约,检查前告知患者注意事项,提醒协助患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有专门的护理人员陪同。
病人住院期问可实行点名专家服务、专家会诊服务,各项检查和治疗均应子以优先安排,并由高年资的医师实施。对于专科性较强的疾病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会诊,及时予以诊断和治疗。
3.特需自选体检服务。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优质、全面的键康体检服务。特殊自选体检服务应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实施,护理人员全程陪同,引导和代办有关服务。
4.院际会诊服务。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开展派专家外出会诊和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服务。
5.医学美容。医学美容项目按照省卫健委批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工作。
6.特需医疗服务实行价格公示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
四、特需服务项目管理
(一)申请。由医务科结合主管院长意见和医院发展实际,适时召开可行性论证后报院领导批准。
(二)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根据物价主管部门要求,由医院物价办负责上报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经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医院公示并开展相应项目。
(三)医务科对特需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如特需医疗服务规模超过目标值,由医务科召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对特需服务内容进行限制。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濮阳市人民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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