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5月9日10时40分许,台前县正下着小雨,台前县公安消防大队突然接到群众报警称,位于台前县濮台公路与台马路交叉口附近的中石化第81号加油站内,一辆灰色面包车突然起火,起火位置距离加油机仅1米左右,情况非常危急。接到报警后,台前县公安消防大队金水路中队迅速派出2辆消防车、12名消防员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经过水枪喷射、降温等一些列救援后,大火被扑灭。由于救援及时,着火的面包车并未引燃附近的加油机,避免了火灾事故的扩大。
记者了解到,着火的面包车是一辆拉货的小型面包车,着火的时候车辆刚刚完成加油。在距离加油机1米左右的位置处,这辆车点火启动时,发动机线路突发故障引发了火灾。车辆着火后,车主带着孩子第一时间离开了现场,由于未来得及摘掉变速箱挡位,车子无法移动。在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的金水路消防中队队长何自星告诉记者:“这是一辆经过改装的油气混合动力的面包车。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整个车身已经烧黑,发动机和轮胎已经完全被烧毁。为了防止车内的气罐爆炸,我们先对着火车辆进行高压喷射,同时采取措施对车里的气罐和旁边的加油机降温,所幸火势并未蔓延至加油机上。”
何队长说:“没有点燃加油机,和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自救行为有很大的关系。在消防员赶到现场之前,加油站的工作人员采取了救援措施,才使火势得到了一定的控制。”整个救援过程大约5分钟,现场没有发生任何人员伤亡。
车辆发生自燃十分危险。那么,应该如何预防这样的事发生呢?据专业人士介绍,车主应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这是预防机动车火灾最重要的手段;车内装饰材料最好选择具备防火性能的,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不容易蔓延;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如果一定要改装,应让专业技术人员改装,如电路改装或加设备时,线源一定要包好,防止漏电;停车时千万不要将车停放在易燃物附近;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最好不要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自焚”;不要将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易燃物品,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如仪表盘上;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夏季,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车主应该中途多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另外,车主应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要定期更换。(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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