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印发《濮阳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管理办法》,全市9个产业集聚区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都可应用区域评估成果。
《管理办法》规定,区域评估成果由项目建设单位登录工改系统查询,免费使用。《管理办法》还制定了10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明确了各项区域评估成果的适用范围、成果应用、办理流程、办理部门等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应用指南可以方便快捷的了解区域评估信息,应用区域评估成果。
据了解,按照减少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的相关要求,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文物保护、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6项区域评估已前置至土地供应供之前,由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单个工程建设项目无需再办理审批登记;节能、水土保持、洪水影响、环境评价4项区域评估,实行告知承诺制,由项目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进行审批。
《濮阳市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濮阳市区域评估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入实际应用阶段;可大幅减少项目审批环节、节省审批时间,节约项目投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杨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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