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7日,濮阳市水利局组织开展2020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认真履行水土流失防治的主体责任。
检查由濮阳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科、水政监察支队和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的方式,重点对华能濮阳风电场、台前县引黄调蓄水库等5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报备(批)情况、水土保持投资落实情况(包括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开展情况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各组逐一在各项目现场填写检查表,指出项目建设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批复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监理监测滞后、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等主要问题,结合各项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生产建设单位限期健全组织管理、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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