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60辆10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5家专业运输企业、事故多发路段、终生禁驾名单进行曝光,并发布8月份典型案例。
本次曝光的事故多发路段分别为濮阳县健康路与富民路交叉口、濮阳县健康路与铁丘路交叉口、清丰县孟德大道与008县道交叉口、南乐县平安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范县西环路与板桥路交叉口、台前县铭功路与政和大道交叉口、台前县百忍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本次曝光的专业运输企业为濮阳县畅通公路桥梁转运车队有限公司、濮阳县顺泰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台前县祥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范县龙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台前县顺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述企业被曝光原因均为企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相关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督促车辆处理违章,并落实执行好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同时,朱士广(41092219******5811)、张国栋(41092619******4030)被终生禁驾。张胜立名下的车牌号为豫J50168的车辆(违法未处理440次)、张如兵名下的车牌号为豫J35852车辆(违法未处理344次)等60辆100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被曝光。
另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发布了8月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案例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7月2日16时许,在濮阳县解放路与国庆路交叉口处,韩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解放路由北向南驶入国庆路口左转弯导向车道行驶时,与过路的行人金某某相碰,致使金某某又撞向在路口直行车道等候的刘某某驾驶的轻型封闭货车上,造成金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金某某横过道路时,在路口有人行横道和红绿灯的条件下,未走人行横道,而是从车辆导向车道横过马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11日12时,在209省道24公里清丰县仙庄镇十字路口北50米处,谭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至仙庄十字街左转弯后与张某某驾驶的自南向北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致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谭某某、乘坐人司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司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谭某某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某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7月3日5时52分,在范县十字坡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十字坡大道由南向北行驶时,撞到沿板桥路由西向东行驶闯红灯的黄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造成黄某某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黄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8日12时30分,在南乐县昌意中路与鸿宇路交叉口,浩某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遇王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闯红灯行驶时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月16日12时40分,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郑吴101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郑吴101省道0185公里(台前县侯庙镇“月亮湾”路口)向东转弯时,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的刘某某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张某某驾驶机动车没有取得相应的驾驶证、转弯时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记者 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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