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近日,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户外广告清理整治重点内容:一是整治辖区内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广告。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为载体的广告;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在地下铁道设施、地下通道、重要路段、农村墙体、楼宇内外,以及车站、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在农资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乡村超市、庙会等场所发布的户外广告;以其他载体和形式发布的户外广告。
二是重点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及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违法户外广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户外广告;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违法户外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户外广告;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强烈的违法户外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广告,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这次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监测派发、排查发现、群众举报的违法广告,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打击。要追根溯源,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以及明知或应知广告违法仍进行设计、制作、代理的广告经营者一查到底,不留死角。要确保行动迅速,力度强劲,效果空前。(祁晓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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