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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补助提高标准增至450元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5-04 09:13:47   

濮阳网讯 5月3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我国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同时个人缴费标准也提高3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我市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同时,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我市个人缴费标准从去年的120元和90元统一提高至150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市人社局将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记者 赵春晖)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