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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补助金标准提升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1500元/人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3-30 06:44:45   

濮阳网讯 3月2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就业办获悉,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制订出台了《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大学生就业补助标准进行调整,以期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办法》出台起,我市按照《办法》执行,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开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办法》适当调整了相关补贴标准,将就业技能培训由分类分专业补贴改为按技能等级补贴,原有A、B、C类专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800元、700元、600元,调整为一级/高级技术/4000元、二级/技师/3000元、三级/高级/1600元、四级/中级/1200元、五级/初级/800元。

《办法》还将原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每学期每人1000元调整为每学期每人1500元,将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调整为200元。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000元调整为15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调整为300元。

此次出台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由原有的三项扩大到五项,同时增加了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年度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

据了解,补贴发放面向全省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7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已获得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只按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由学校评定,该补贴实行分级管理、专款专用,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同时,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求职创业补贴资金会在6月中旬之前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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