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1月13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要求,从春节开始,全省将在县级以上城市(包含县)建成区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这一情况,1月14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坚决杜绝全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同时要求,各县区要抓紧时间出台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规定,明确县区全域内、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将出台的相关落实文件报送市环保局大气办。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的,将责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并给予责任人严肃处分。
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是木炭粉、硫磺粉和其他金属粉末,这些物质能够迅速燃烧,并在空气中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和其他颗粒状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一经进入空气中,往往在短时期之内难以得到彻底净化,污染的空气被吸入人体,能够增加多种呼吸道和气管疾病发生的概率。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大量烟尘等污染物,PM10浓度瞬间可达到1000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瞬间可达到400~500微克/立方米,使空气遭受重度污染,严重影响大气质量。(记者 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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