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近日,濮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利用虚假合同进行诈骗的案件。
报案人赵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张某利用伪造的购房合同骗取其购房款25万元。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对此案件展开侦查。经查,赵某在朋友聚会中认识张某,张某将自称本人所有的一处房产以45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骗取赵某初期购房款25万元。但是该房产并非张某所有,且该房产的实际房主并没有将该处房产卖予张某也没有委托其将该处房产出售,另外张某提供给赵某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销售发票”及“该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均系张某伪造。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其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形势的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随之增多,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一要强化防范意识,对个人手中持有的房屋价格明显偏低的或者用于抵债的,一定要摸清情况,认真仔细的核实合同的内容,待房屋交付使用时或得到房管部门确认后,方能付款。二是要认识到房屋产权转让必须通过产权登记变更来实现,买方必须及时与卖方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才能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三是如果房产买卖中发现违法犯罪,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循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翠莲 元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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