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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人能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回复:11月1日起可以缴纳了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10-24 08:11:18   

多年来,在人们的印象中,住房公积金只是单位职工的福利,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由于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而无法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市民李女士就是其中一员。“听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利率低,但是我现在没有具体工作单位。我想问一下,个人能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10月21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向记者询问。

李女士说,今年7月份左右,她曾向相关部门询问过一次,工作人员告诉她我市正在制订相关办法,预计年内可以出台。“现在好几个月过去了,马上就到11月了,不知道现在咱市到底有没有出台政策?”对于李女士的疑问,当天上午,记者来到阳光大厦二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咨询。

该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我市目前已经出台相关办法。自11月1日起,允许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以下简称自主缴存人)。符合条件的自主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凡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进城务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有稳定收入来源,个人自愿,均可申请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县区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各自区域范围内承办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汇补缴、核算、提取和使用业务并实行集中管理。

“在缴存基数方面,自主缴存人月缴存基数由本人自报,其下限为所在县区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月收入。”该工作人员说,“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20%。月缴存额一经确定,一年不能变更,缴存基数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此外,自主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由个人全额缴存,每月25日前足额缴存到指定的受委托银行专户。”

“值得提醒的是,自主缴存人连续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的,管理中心将封存其账户。账户启封后,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自账户启封月份重新计算。”该工作人员提醒说。此外,自主缴存人建户后又与相关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可自由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或继续自主缴存。选择由单位代扣代缴的,不再适用上述规定。已在其他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职工,不得重复建户,须办理个人账户转移。(记者 李振涛)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