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记者自市民政局获悉,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于当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紧扣“便民利企”主旨,在优化婚姻登记流程、强化权益保障、升级服务体系等多个维度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其中“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户口簿”这一改革开启婚姻登记新时代。
此次《婚姻登记条例》的修订,旨在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根据新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切实减轻民众负担。在结婚登记环节,无论是办理结婚登记还是离婚登记,当事人都不再需要出示户口簿。对于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当事人不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
不过,新规也明确规定了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若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或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
在离婚登记方面,新规要求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需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
“此次《婚姻登记条例》的调整,不仅为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提供了极大便利,也让婚姻登记流程更加规范有序。”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市民政局将继续加强婚姻登记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新规顺利实施。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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