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有人关注、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今年以来,我市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全面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保障水平,努力让每一位特困人员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关怀。
救助供养标准全面升级,确保精准救助
为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无忧,我市建立了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与当地低保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量身定制照料护理标准,并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确保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现精准救助。
此外,我市还严格执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照料护理费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照料服务人手中或相关机构,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稳定的经济支持。
救助政策与动态管理并重,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为确保特困供养救助政策实现全覆盖,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试行)》,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等,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排查,并将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等纳入重点排查范围。
特别是针对因疫因灾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我市启动应急救助机制,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照料服务,有效避免了“漏养”问题的发生,确保救助政策的无缝隙衔接。
包联制度实现全覆盖,强化日常管理与关怀
为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关怀,我市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包联制度。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乡镇(街道)将包联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覆盖包联。要求包联干部每月至少走访一次所包联的特困人员,详细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帮其协调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此举不仅加强了政府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之间的联系,也提升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规范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确保服务专业化
为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能够得到专业、贴心的照料服务,我市认真组织乡镇(街道)与村(居)民委员会、特困人员及照料服务人(机构)签订四方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职责,确保了照料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同时,我市还通过定期探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特困人员的服务诉求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
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实施,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为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我市建立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评价考核机制。各县(区)制订完善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范,同时建立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等为主要方式的评价考核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对照料服务人的评价考核,及时了解照料服务人的服务效果和质量,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照料服务人制订奖惩制度和整改措施。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照料服务人,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更换并重新签订协议,从而有效提升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构建关爱照料服务体系,提高关爱照料综合服务能力
我市在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提升特困人员关爱照料的综合服务能力,通过采取加强服务资源整合、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逐步构建起集平台化、信息化、社会化于一体的关爱照料服务体系。依托乡镇(街道)、村(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资源,我市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专业的服务。同时,我市还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关爱照料工作,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
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措施,我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记者 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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