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案例:
2024年3月8日23时40分许,李某驾驶豫JF****小型轿车,沿濮阳县X001五星乡一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阎岗村东十字路口时,与沿阎岗村东西路由东向西魏某驾驶的苏B58***小型轿车相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严重及李某受轻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事故因李某和魏某均正确使用安全带造成两人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
反面案例:
2024年2月1日14时50分许,李某驾驶豫JBA8**轻型货车,沿濮阳县田庄至后胡状线胡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石槽村东丁字路口东100米,因未按照操作规范驶入对面车道,与由东向西吕某驾驶的豫JRK***小型普通客车相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受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因李某未正确使用安全带造成重伤,吕某正确使用安全带未受伤的交通事故。
图片交通事故无法预知
正确系好安全带
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带来的伤害
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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