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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全市63个贫困乡镇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100%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7-19 07:07:58   

濮阳网讯 “要想富,先修路,电商是条快速路”,这说的是在“互联网+”时代,农村要想脱贫致富,必须紧抓互联网带来的市场机遇,搭上电商快车,走上农村电商这条快速发展经济的道路。7月18日,记者自市商务局电商办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促进脱贫对象增加收入,我市目前正式出台了《濮阳市农村电商扶贫支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瞄准“电商扶贫”这一着力点精准发力,全面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我市电商扶贫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全面提高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促进贫困人员脱贫。根据《办法》规定,到2019年年底,全市农村电商龙头企业达到5家,建成综合性扶贫特色产品体验馆4个,建成县级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6个,县、乡镇、村电商扶贫网络基本完备,全市63个贫困乡镇电子商务覆盖率达到100%,457个贫困村覆盖率达到80%。

为实现这一目标,《办法》明确了六大重点工作,包括资金支持、示范点建设支持、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支持、吸纳贫困人员就业支持,以及贫困人员自主开办网点及电商企业支持等,从各个方面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环境支撑体系建设。

在资金支持方面,《办法》规定,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电商扶贫专项资金。2016—2019年,市财政每年安排电商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各安排600万元,清丰县、南乐县、开发区各安排500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扶贫工作。

在支持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方面,《办法》规定,电商龙头企业在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分别建设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按其投资额(包括互联网络及电子设备投资)的30%予以补贴;建设综合性扶贫特色产品体验馆的,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县域示范点由所在县予以奖补。

在支持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方面,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村、贫困乡镇政府驻地建设运营网点,且运营时间超过6个月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一次性奖补。贫困县区建成一个综合性区域集配物流中心,达到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在支持贫困地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方面,贫困地区每培育一个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商品,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省级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为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在支持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方面,《办法》规定,电商企业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贫困人员年收入1.8万元以上,且合同签订3年以上的,市、县按一定比例给予企业5000元一次性奖补。

此外,《办法》在支持贫困人员自主开办网点及电商企业方面,也有具体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立网店的,免费进行专业培训,颁发“精准扶贫电商服务点”牌子,并对其网上交易物流快递费用给予适当奖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办电商企业的,可享受10万元以下、为期3年以内的信用扶贫贷款,执行方法按《濮阳市金融扶贫贷款指导意见》实施,并享受市扶贫贷款有关贴息政策。

值得提醒的是,符合市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电商企业或个人,要想取得农村电商扶贫资金,首先需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县区财政、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接到审核申请后,会同市财政、扶贫、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合格的项目,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市级示范点,县级财政资金投入县级示范点。(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郭海滨 李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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