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7月15日,记者自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我市日前正式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全面推进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通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按照要求,我市将在全市乡镇办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乡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目的是将全市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成职责统一、设施到位、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监管有力、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奠定基础。
在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方面,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每个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办公用房特别紧张的,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各乡镇办要尽快落实好办公用房并完成整修粉刷,配备办公用具。此外,为加快装备配备,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装备和快检设备,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统一编制招标方案,统一进行招标,各县区政府要尽快将每个乡所5万元配套资金拨付到县区食药管局账户。在制度建设方面,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制度设计和版面制作,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统一制作发放。为加快建设进度,我市相关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对此项建设的督察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8月31日前全市所有乡镇办全面完成乡所规范化建设任务。
建成后,各乡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在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行政处罚;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受理投诉举报,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管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此次在乡镇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目的就是要统筹各方力量,强化基层监管,积极打通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工作体系,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李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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