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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安全隐患多 旅游部门提醒市民“四注意”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早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6-28 07:19:50   

濮阳网讯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保证他们安全旅游、快乐出行,昨日,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向广大市民、尤其是学生家长发布了旅游温馨提示。

选择正规旅行社 签订规范旅游合同

游客报名参团出行时,应选择信誉好、品质高的旅行社,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的备案登记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不要贪图便宜参加无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以免旅游安全与质量得不到保障,户外旅游团、“驴友”俱乐部和车友俱乐部等不是旅行社,游客应谨慎选择;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明确约定容易引发争议和纠纷的事项,明确旅游行程,如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等。

加强旅游安全防范 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七八月份为汛期,降雨降水增多,且易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因此游客出行前要全面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出境旅游还要关注外交部网站、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中国领事服务网发布的“海外安全”等相关旅行提醒信息;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夏季应选择正规餐饮场所就餐,不要冒险食用生冷海鲜、河鲜,尤其不要食用无证摊点贩卖的食品,避免由于餐饮不洁而发生急性胃肠炎或食物中毒;夏季出行要携带防晒用具,备好防暑降温药品,以便应急之用,如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诊;入住酒店后,需了解酒店安全须知,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游览项目,夏季旅游要注意水上游览项目安全,游览期间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

注重言行举止 争做文明游客

游客外出旅行应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言行举止文明、守时自律,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今年5月26日,《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根据该《办法》,中国游客在境内外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因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理性购物消费 依法维护权益

暑期中小学生出游人数增多,出行前要详细了解旅游线路和行程,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在旅游目的地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要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作为维权依据;在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好相关票据等,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在旅途中与旅行社发生难以调和的纠纷时,不应采取过激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拨打旅游投诉电话。游客在投诉中需提供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照片等相关证据,特别提示大家,要注意旅游投诉时效,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投诉的时间为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之内。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是12301,我市旅游投诉电话是0393-6666075。(记者 张岚岚)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