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赵桂清、副主任张俊波、于俊生、秘书科科长刘广涛组成执法检查组就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法检查。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陪同检查,立案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审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座谈会。
赵桂清主任一行听取了王令宝副院长关于市法院贯彻落实“两条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实地查看市法院贯彻落实“两条例”工作相关资料。
赵桂清主任对市法院近年来在服务保障濮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两条例”工作上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她强调,市法院要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理念,把“法治思维”“问题导向”“人民至上”要求贯穿始终,切实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工作责任,强化跟踪监督,注重检查实效,真正使事关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现代化濮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王令宝副院长表示,濮阳两级法院将以“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将“两条例”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持续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积极回应企业多元化需求,认真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富强濮阳、生态濮阳、创新濮阳、幸福濮阳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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