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栏目 >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点赞!张帆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  文章来源: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7-06 18:55:14   

微信图片_20210706190133.jpg

张帆,女,汉族,198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原工学院法学专业。2011年7月考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先后任中原法庭书记员、审判员,胡村法庭审判员,现任立案庭副庭长,二级员额法官,负责民事速裁案件的审理。

年轻奋进、干劲十足

张帆同志作为一名青年党员,始终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把耐得平淡、努力工作作为自己的准则,努力奋进,干劲十足。自2014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00余件,其中,2017年度审结946件,结案率达99.47%,遥居濮阳市两级法院结案数榜首。2019年审结1275件,再次刷新濮阳法院结案历史最高纪录。2020年审结1154件,仍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因工作成绩优质高效,该同志连年被评为华龙区法院“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先后荣获“华龙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濮阳市三八红旗手”、“濮阳市妇女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河南省李庆军式十佳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率先垂范、服务群众

张帆同志不仅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更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素养。她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主动从群众所盼、所愿、所急之事做起,经常积极参与组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019年当选为诉讼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委员。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她冲锋在抗疫一线,连续在社区工作二十余天,坚持走街串巷挨家挨户排查、发放宣传资料、普及防范知识、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对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成为社区居民的主心骨。同时,她还为受疫情所困的当事人建立微信群,率先开展网上办案,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早上、中午、晚上,无论何时,她都会通过微信耐心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释法。有时候,在办公室忙完一看手机,不是已经将近中午两点,就是已经晚上八点。她舍小家为大家,践行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为社区人民的安全构筑起了一道无形防护墙,为受疫情所困的当事人送来温暖的正义,充分展现了基层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善于总结、敢于担当

为了提高审判质效,张帆同志一方面积极探索示范性判决,确立裁判规则,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定纷止争,提高案件服判息诉率。另一方面,她根据自己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简化庭审方式和文书制作,制作了一系列文书模板。她将审判与其他各项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最有效率的公平与正义。2019年3月,一名申请人要求对自己亲哥哥的财产进行诉前保全,并无意中透露出要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下一步计划,张帆同志认为内有蹊跷,便反复向申请人询问涉案细节,结果申请人非常紧张,前言不搭后语,漏洞百出,最后撤回保全申请。就这样,张帆及时将一起虚假诉讼扼杀在了摇篮里。张帆同志还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与传统办案进行深度融合,借力视频送达、微信调解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

廉洁守责、积极乐观

张帆同志在日常工作中时刻注重自身的廉政建设,加强自身教育、自我防范,做到了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除此之外,面对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张帆有自己的个性和情怀。她总说,垂头丧气也是一天,积极乐观还是一天,热爱生活的人才能真正热爱工作。张帆同志吃苦耐劳,阳光向上,善于钻研,勇于担当,一心扑向工作、扑向人民,脚踏实地的实践着自己的追求,十年如一日,以惊人的案件数量、感人的工作激情、高超的案件质效和乐观向上的正能量,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坚毅和坚守。作为审判一线的党员法官,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劳动,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难,勤勉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




责任编辑:刘循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