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发热病人就诊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中原油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发热病人有序诊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武汉、湖北其他地区返濮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必须每天进行2次体温检测(由当地指挥部安排,1人1个温度计),居家隔离的家庭成员也要测量体温,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指挥部通知急救中心派救护车送至定点医院做CT等检测,检查费用不用个人负担。
二、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实行集中隔离和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期间,当地指挥部派出医务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服务,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参照此通知一条执行。
三、有外出旅游史的,即使没有去过武汉、湖北等地,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也照此通知一条执行。任何人不得隐瞒外出经历,不得到规定的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之外就诊。
四、除上述情形外,全市所有出现发热等症状的病人,一律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向所在社区(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不得到私人诊所、私立门诊部就诊(已通告停业,以免贻误诊治),不得自行到零售药店自购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已发通告停售)。社区(村)指挥部要按照“三包一”进行跟踪服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行医行为。
五、所有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要询问病人是否去过外地,并严格登记。发现疑似患者要立即向所在县(区)卫健委报告,由县(区)卫健委按规定程序处置。发热门诊在不能排除不是新型肺炎的情况下,要对病人进行留置观察。
六、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药店不得出售退烧药、感冒药和消炎药等。
七、全市所有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要将当天接诊的发热人员数量报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有外出经历且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症状病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病情轻重、电话号码等),要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当天本辖区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接诊的发热病人数量,有外出经历且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症状病人的基本情况和总数,于20时前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监控和医疗救治组。
濮阳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