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强化举措,重拳出击,对环保部门移交的环境违法案件快速侦办、果断处理,起到了较强的震慑作用。现将重点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乐县环境违法案件
1.桑占某污染环境案
南乐县梁村乡桑占某、桑俊某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站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运输、拆解废旧铅酸电池,并将废旧铅酸电池产生的高铅硫酸液倒入砖砌水泥池中,造成环境污染。3月21日,南乐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8月22日,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2.饶某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
4月21日,南乐县环保部门在元村镇后什固村一院内发现一处未经许可非法处置危险物质的电瓶拆解厂,其非法处置的危险物质已达3吨。同日,环保部门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目前,已将饶某等6人行政拘留,取保候审1人。
3.周某污染环境案
4月15日,南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西邵乡五花营侯光辉铸造厂内发现,河北省邯郸县人周某安排工人将铸造厂西侧水泥池内的油性液体通过抽水泵和塑料管排到铸造厂南墙外侧的渗坑内。经现场检测,渗坑内油性液体体积61.92立方米,渗坑无任何防渗措施,已达到污染标准。4月28日,南乐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周某被刑事拘留。
4.富森服饰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1月9日,南乐县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张果屯镇富森服饰有限公司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撕开设备封条违规生产,并将污水排入附近河道,污染环境。南乐县公安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赵某被行政拘留。
5.宏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擅改环保数据案
2月25日,南乐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宏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擅自篡改环境自动监控设备参数长达半年之久。后经南乐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聂某行政拘留10日。
6.濮阳宏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6月24日,南乐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濮阳宏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该公司西门北侧的雨水管网阀门处于打开状态并有废水流出,直接排入公司北侧马颊河内。经检测,废水严重超标,污染环境。后经南乐县公安局调查取证,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宋某、姜某分别行政拘留15日。
二、范县环境违法案件
经侦查,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山东省巨野县锦晨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向某,河南兰考精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赵某东、赵某辉将化工废水以每吨260元的价格交给无相关资质的寇忠某进行处理。寇忠某和寇自某雇用赵石某、寇本某利用罐车通过李常某、李存某将化工废水运送到靳学某租赁的位于范县新区金堤路东段豫北农药厂西邻一院内,靳学某、李常某、李存某利用铺设的PVC暗管非法将废酸排放到范县新区市政管网内,共计排放约1800吨。2016年2月19日,范县环保局将该涉嫌污染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至范县人民检察院,寇本某有关违法情况正在调查中。
三、台前县环境违法案件
1.恒盛羽绒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6月30日凌晨,台前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恒盛羽绒有限公司负责污水处理的工作人员王某,私接暗管将其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违法排放到附近河道内。按照相关规定,台前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2.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7月28日,台前县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孟某,通过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将CO D、氨氮、PH超标的污水违法排放到附近河道内,对水质造成了污染。按照相关规定,台前县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孟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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