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23批44号转办件办理情况
1.转办问题:范县辛庄镇付庄村东窑厂内小化工厂,化工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2.转办时间:2016年8月10日。
3.完成时限:2016年8月15日。
4.责任单位:范县县委、县政府。
5.查办情况:(1)范县环保局已于2016年3月8日责令该厂清除原料、自行拆除设备,并会同辛庄镇政府对其进行了断电处理;(2)接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该厂内无原料、无产品、无近期生产痕迹,电源自断电后至今未接通;(3)2016年8月13日,范县环保局会同辛庄镇政府对该厂采取了关停取缔措施,现场已拆除到位。
目前,该转办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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