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栏目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三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严格督查 务求实效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5-10 07:01:3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塑造城市文明气质,提升濮阳魅力指数,让群众品尝文明的幸福果实,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的内在要求,是全市人民共建共享的民生工程。眼下,创建工作到了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坚定的信心,强化问题意识,严格督查考核,以扎扎实实的创建成果带动整体工作,以志在必得的精神迎接测评,确保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督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内容多、标准高、涉及面广,难免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方面,因此要强化督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更高目标迈进。督查问责的过程,既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提高创建水平的过程。创建责任县区和单位要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台账》标准要求,研究制订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全面对标达标。对已经达标的要巩固提升,力争得高分;没有达标的,要认真整改,确保不失分;特色指标要巩固优势,争取多得分,坚决不放过一个指标、不减少一个环节、不漏掉一个项目、不降低一个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是对我市整体实力、内在魅力、发展活力的科学评价,也是检验我市文明程度指数的又一次考试。要想再次考出优异成绩,就必须严格督查,刚性问责,在督查问责上不留情面,坚决做到创建工作进行到哪里,督查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当前,距离测评的时间越来越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文明办、市爱卫办要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挂牌督导,跟踪问效。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硬起手腕,该批评的通报批评,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严格督查,重在落实。要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详细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每一项创建工作都有相对应的负责人,使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督导测评力度,把抓落实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职责,做到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制度,既注重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的结合,又注重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的结合,通过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以创建成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