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讯 近日,濮阳县召开扶贫攻坚大会,主持人按照主持词说:“请县长孙庆伟作重要讲话。”孙庆伟立即更正:“县委民主生活会已经形成统一意见,领导讲话不再加‘重要’!有规定就得执行。”该县从去除恭维修饰语、按规定佩戴党徽、党内一律称“同志”等细微之处着手,体现管党治党的全面从严,令干部群众感到清风徐徐。
近年来,濮阳县将上级精神和本县实际紧密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了从严治党与县域经济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升。“一个地方能不能高质量发展,政治生态是关键因素,党员领导干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严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2014年,刚到濮阳县履新县委书记的张宏义这样告诫全县党员干部。经过数月的实践探索,当年年底,该县启动从严治党的首次创新,在全省县区中第一个成立了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办公室(以下简称“主体办”)和巡察工作办公室。
濮阳县明确主体办按县委工作部门管理,直接对县委书记负责,并制定出台《中共濮阳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等8项规章制度,从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教育预防、制度规范、支持办案、巡察监督、督查考核、公正选人、勇于创新、以上率下十个关键环节,对如何落实好主体责任进行了规范。同时,组建巡察队伍,成立6个巡察组。两年来,对49个乡镇及县直单位开展11轮巡察,逐步构建起“巡察对象全覆盖、权力全覆盖、督查督办全覆盖”三位一体的巡察监督体系。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问题503个,移交问题线索435条,移交司法机关6人,党政纪处分79人,组织处理9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等其他处理133人,形成了强烈的震慑效果,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今年,濮阳县把原主体办升格为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开展。同时,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密结合县情,在全省创新性地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五项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主体责任巡检制度、主体责任提醒制度、主体责任约谈制度、主体责任干部档案制度),以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若干条,对党员党内生活进行具体规定,为党员的活动和生活画上了“红线”。为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常抓、抓长,建立“两个责任”日常管理系统,采取网上考评和实地验证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日常管理,确保了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常态化。
“为运用好‘领导抓、抓领导’的工作方法,突出关键少数,以上率下,传导压力,我们还将主动邀请上级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各单位‘一把手’和县级干部开展巡检,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张宏义说。同时,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濮阳县又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共濮阳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严禁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对长期不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党员要带头倡树新风,结婚彩礼不超过6万元;党员严禁参与上访等。多项举措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乡镇、县直机关、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每名党员延伸。(管庆义孙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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