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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基层“微权力” 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五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1-20 06:20:39   

“小微权力清单好,群众把它当块宝;办事之前看一看,少跑路来效率高。”南乐县百姓流传的这段顺口溜,真实地道出了群众的获得感。

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中央、省委、市纪委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2016年,全市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管小微权力,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得到了基层群众一致拥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巡察找准问题,对症施治。去年年初,市委对市扶贫办、市委农办、市农牧局等涉农部门开展巡察,发现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92个。市纪委认真梳理、分析研究,结合濮阳实际,把扶贫、农业畜牧等涉农领域的10个方面问题作为专项整治重点,制订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全市统一动员部署,各县区高度重视,层层动员,拉开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序幕。

压实基层政治责任,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整治,县区是关键,乡镇是重点,市直涉农部门也责无旁贷。市委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是谁的责任谁承担,是谁的任务谁认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核查和开展自查“回头看”。各县区自查2013年以来涉农项目1906项,自查出问题项目363项,纠正整改资金4.554亿元;市直12个牵头部门自查涉农资金项目1376项,发现问题项目131项,纠正整改资金5949万元。例如,范县结合专项巡察,借势推进,主动作为,对扶贫项目资金全面清理,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开展“回头看”,收到良好效果。

严查基层腐败问题,维护民利。坚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谁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就让他受到法纪严惩。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为民,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对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小官大贪”等问题,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重点查处涉农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挪用骗取、侵占贪污等问题,全年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694件,处理85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788人,组织处理67人,1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着眼长效探索机制,严管微权。根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是根本保障。在市委、市纪委指导下,各县区立足本地实际,注重创新,加强制度建设,特色突出,亮点纷呈。例如,濮阳县在农村推行以“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三权三化”体系建设;南乐县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公开权力流程,推行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示范点建设;台前县在县、乡、村三级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监督清单制度;华龙区构建基层微权“三管三重”体系,聚焦基层权、事、钱,加强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清丰县将监督执纪嫁接互联网,以科技手段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实时监督。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探索农村治理新模式,“微权力”真正被戴上“金箍”。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排查出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得到解决,一批违纪违规的基层党员干部受到查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日臻完善。

如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公平正义得到彰显。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对党和政府心怀感恩,对幸福生活充满自信。濮纪宣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