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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晋华批示:濮阳市委压实主体责任“抓得好”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6-08-01 06:42:38   

濮阳网讯 日前,省纪委办公厅以信息专报的形式刊发了我市压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措施。《濮阳市构建四项机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的高度肯定,并亲笔批示:“抓得好!”

今年年初以来,市委成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围绕明责、督责、问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我市成立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同时,各级党委(党组)逐级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组织网络。

细化责任,构建明责机制。制订并下发了《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省委文件明确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逐级制订责任清单,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强化督察,建立督责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列入市委重点工作台账,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成立专项督察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从严惩处,严格问责机制。坚持“一案双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市委、市纪委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截至目前,我市共下发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通报6期,通报典型案件20件,问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12人。

7月22日,尹晋华在批示中说:“抓得好!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说到底要靠各级党委主动抓,直接抓,履行好主体责任,这是工作能否落实的‘牛鼻子’。濮阳市委这样做了,党风及社会风气就会有新的局面。”(记者 李世秀 通讯员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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