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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15 08:10:15   

一年时间,两部法规同时出台,助力打赢三大保卫战。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这条路上稳踏节奏、步履铿锵,迈出了坚实步伐。

这是对党委决策的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机关职能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围绕三大保卫战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拥护、行动上紧紧跟随。坚持从严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立法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都第一时间向市委请示报告,经市委同意后迅速贯彻落实。从列入立法计划,到提请市人大一审,都提前向市委报告,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依法按程序进行,始终保持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四部,制订出台其中的两部,《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同时获得批准,在全省尚属首次,被赞誉为濮阳地方立法“双胞胎”,其中《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也是我省首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这是对人民期盼的回应

天蓝地绿、水清气净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为保障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市人大常委会将《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2019年立法项目。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精心起草,该条例于2019年4月22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5月31日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管理、约谈、网格化监管等管理制度,并实行严控耗煤项目、严管化工产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严禁黑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车违法行为、严格建设工程扬尘控制、严格餐饮行业油烟废气排放等一系列防治措施,以法律武器治理大气污染,用法治力量保卫蓝天白云。

农村生活垃圾乱倾乱倒,不仅污染空气,还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不仅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还阻碍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只有用好法律武器,让垃圾收集处理成为政府的职责和群众的法定义务,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立法工作,于2019年4月2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于2019年5月31日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开展散煤污染防治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三散”治理燃煤清零法治化的现实需要。《濮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后,依法表决通过。目前,已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0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制订出台《濮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对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立法计划安排,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濮阳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目前,已向社会公布条例草案,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这是对人大工作的总结

地方立法,是人大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到立法项目精心选定、起草修改全程主持、综合立法自主起草、具体制度主导设计、调研论证牵头组织、审议环节统筹协调,保障立法活动有序高效运行,为法治濮阳建设和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9年7月17日,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加强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我市自获得立法权以来的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还聘请了35名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团成员,为顾问团成员颁发了聘书,为下一步立法工作建立“智库”,发挥其参谋助手作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将8月份确定为“集中宣传月”,及时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印发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通知。市委书记宋殿宇带领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头参观《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展览,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特意安排学习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5个专题视察组,赴各县区实地察看督导《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和《濮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实施准备工作。市政府及时印发了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方案,有关部门积极着手制订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和企业、学校、社区等各单位认真组织宣传学习两个条例,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5月的濮阳,草木正青,花开正盛;初夏的龙都,暖风徐徐,花香袭袭。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也按下了“快进键”。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提高效率、提升质量、提振精神,奋力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记者 王庆红 通讯员 韩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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