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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意识需增强环保责任要落实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13 09:22:22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市为改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濮阳做了大量工作。在推动生态环境改善的过程中,企业为落实环保责任做了哪些努力?市民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如何?工作中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两会期间,记者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访了出席市两会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现代化大型化肥和甲醇生产企业。市人大代表、公司总经理史悦智说:“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积极推进环保信息化管控设施建设,先后安装了废水废气在线监控、用电量监控、运输车辆门禁自动识别系统。同时,还建立了MES系统环保数据集成,在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实现了实时监控、自动报警推送等功能,并设置调度环保岗位,对环保状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实现对环保工作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网格化管理。”

市人大代表万华玲是濮阳县环保局法规股股长。她认为,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过去盼温饱、求生存,现在盼环保、求生态,群众热切渴望呼吸上新鲜空气,喝上纯净水,吃上放心食品。”万华玲说,如果环境污染解决不好,就会影响群众的生活质量、降低群众的幸福指数,就会影响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向心力。“我们必须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理念,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自然生态之美。”万华玲表示。

人民群众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和受益者。市人大代表、南乐县文广旅体局《文化南乐》编辑部主任郭巧梅说,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精准施策,铁腕治污,群众普遍感觉生态环境在逐年改善。郭巧梅认为,强化新形势下的环保宣传工作尤为重要。部分企业和群众不理解环保政策和要求,片面认为治理环境影响了经济发展。实际上,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促进当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各部门及工业企业对环保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未能形成全社会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治理的社会氛围,群众的环保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

“作为中央企业,我们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有关环保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履行企业‘保护碧水蓝天,共建绿色家园’的环保责任。”谈到如何恪守企业环保责任,市政协委员,中原石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刘焕荣不无感慨。刘焕荣说,公司从三个方面加强环保工作。一是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公司自建成投产以来,先后投入近4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其中近3年投入6000余万元用于废水、废气等环保隐患治理;2020年,计划投资1800余万元,持续加强治理。全部隐患治理达到或优于省、市政府标准。目前公司正在争创环境绩效A级企业和绿色环保引领企业。二是加大管理力度。公司所有排放物24小时在线监测,并实时上传到濮阳市监管部门;采用先进的LADR(泄漏检测修复)检进技术,组建专业队伍,每日动态检测,及时消除漏点。企业投产以来,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率100%,“三废”排放达标率100%。三是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坚持开门办企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亲自体验和感受企业废水处理和创建无异味工厂效果。截至目前,公司已举办此类活动45期,累计参与人数2300余人,受到市生态环境局和参与公众的一致好评。(记者 管淑颖 王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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