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我市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攻坚办秋冬防综合督查组、联合执法组节日期间强化督导检查执法。但除夕夜,禁放区内仍出现大量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空气质量,导致大年初一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正月初五为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段,同时,门店开业、之后的正月十五、正月十六,这些关键点都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时段。为做好禁放工作,请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媒体宣传禁放工作,同时要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并果断处置。对当前严峻形势下仍禁而不绝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要求各县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需及时上报。同时对禁而不绝,仍出现燃放行为的县区和乡镇办要公开通报曝光,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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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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