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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 转办案件处理情况公示(第七批)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10-31 09:22:03   

交办清单第七批037号:濮阳市工业园区柳屯镇北侧滹沱村内有4家塑料颗粒厂,西没岸村北侧有1家塑料颗粒厂、村南侧与井下社区之间有3家塑料颗粒厂,工厂大量排放污水,排放废气。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  

查办结果:2017年工业园区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昌湖街道办事处多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巡防队员开展环保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村内外废弃厂房、大杂院及群众反映的“散乱污”线索。2017年9月底,昌湖街道办事处查处取缔了辖区内所有的塑料颗粒厂。在全办形成高压态势,使辖区内“散乱污”企业无生存环境。  

10月21日,在收到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037号交办件后,工业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昌湖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昌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及巡防队员30余人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排查,未发现举报件反映的塑料颗粒厂存在及现场非法生产情况。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