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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处理情况公示(第三批)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10-24 06:58:14   

交办清单第三批010号:市城区中原路和巴黎街交叉口,瑞濮紫景园小区南门往西路北约6家饭店,每天中午11点至下午1点左右,晚上6点至深夜从地下排放油烟,附近居民不敢开窗,油烟大且气味难闻,多次反映,无人处理。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查办结果:相关部门责令上述6家饭店按时清洁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使用效果,禁止使用固定设施产生超标噪声。委托监测机构对上述6家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待监测报告结果出来后,依据监测结果对6家饭店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监测结果超标的饭店,将移交有处罚权的相关部门处理。

交办清单第三批011号:有人反映,在市城区大庆路和江汉路交叉口,华龙区财政局对面的岳村乡家属院门前多年无下水道,只能在地面排污。晚上6点以后胡同内污水横流,夏天臭气熏天,严重时会流向公路,居民多次反映,没有解决。

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举报不属实。举报地为华龙区长庆办庆苑社区岳村乡家属院,建成于1996年,共有5栋楼216户。该小区自建成以来一直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属“三无”小区。此处5栋楼每栋楼均有下水管道,并楼楼相通,后流进江汉路市政主管道。由于经年失修、管道老化,下水道偶然存在堵塞现象,并有窨井盖往外溢水的现象。2017年10月12日,庆苑社区接到举报电话后在各楼道张贴选举居民代表的通知,10月15日选出小区居民代表,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商讨解决方案,并联系施工队进行清理,目前已施工完毕。

交办清单第三批012号:濮阳县五星乡五星集村向南约500米,紧挨河边,有一家农作物加工厂,名为“飞达炉料有限公司”。厂内有黑色烟囱,烟囱排放的气体异味严重,周边村民意见非常大。该厂还排放废水,污染河道。问题已经有10多年,村民集体上报但无人管理。

责任单位:濮阳县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举报不属实。相关部门于2017年10月17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系统显示数据达标,厂区外无刺鼻气味,且该公司为消除车间异味在每台水解釜上加装了集气罩,用引风机通过管道引入锅炉进行焚烧,并对糠醛渣排渣设备进行了封闭。

交办清单第三批013号:清丰县大屯乡夏固村南头有一家养猪场正对马路,大量的猪粪堆积在街道旁边,有难闻气味,污染很严重,夏天苍蝇乱飞,熏得附近的居民无法出门,半年多无人管理。

责任单位:清丰县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相关部门一是对该养猪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告知书,要求于2017年10月23日前整改到位:1.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2.建设符合要求的堆粪场所;3.做好雨污分离设施建设;4.将原堆粪场所恢复原貌。二是责令该养猪场负责人签订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污染现象。

交办清单第三批014号:市城区黄河路和振兴路交叉口,容金国际小区10号楼和11号楼之间,楼内至少有10台饭店抽油烟机日夜工作,油烟污染严重,熏得居民无法开窗,夜间有噪声,影响居民休息,多次反映无果。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查办结果:相关部门已责令举报中所涉及饭店按时清洁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使用效果,禁止使用固定设施产生超标噪声。委托监测机构对饭店油烟、噪声进行监测。待监测报告结果出来后,依据监测结果对饭店作出相应处理。监测结果超标的饭店,将移交有处罚权的相关部门处理。

交办清单第三批015号:市城区绿城路与茂名路交叉口向北150米左右,路西有个大型废品收购站,每天早晚都有大车前往收废品,且无覆盖,造成路面污泥较多。

责任单位:华龙区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相关部门已于2017年3月对该废品收购站下达取缔通知书,对其打捆机、粉碎机采取了断电措施,拆除了机器的动力设备,并扣押其叉车一台,对其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取缔。经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仍存在晚上私自经营现象,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其再次取缔,对现有的物料和查封设备清运出场,杜绝其死灰复燃,责令其负责人作出书面保证,要求场地出租方终止与废品收购站的出租合同。目前此废品收购站已取缔完毕。

交办清单第三批016号:市中原路西段,建业壹号城邦小区附近几家化工厂排放气味难闻,有醋酸味、烧焦味,还有油漆味,近2年都是这种情况,多次反映无果,有检查时情况稍微好些。

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查办结果:1.环保部门加强12369环保举报电话值班管理,持续开展日夜巡查行动;2.园区内化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废气及异味专项治理工作;3.开发区招商部门提高准入门槛,杜绝“两高一资”项目进入园区。

交办清单第三批017号:范县王楼镇西李村西南400米,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与濮阳市华星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有刺鼻气味的气体,使人流泪,附近学校上不成课。

责任单位:范县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举报不属实。根据调查情况,相关部门已责令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濮阳市华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10月17日至19日对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同时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加药记录、处置台账等。

交办清单第三批018号:濮阳县房产局对面红旗小区,小区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责任单位:濮阳县人民政府

查办结果:红旗小区的物业公司为河南鹏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于部分业主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致使该公司不能正常运作。今年10月份,该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主、县房产局物业办沟通的情况下,擅自撤走了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导致该小区的生活垃圾无人处理。濮阳县房产局正在向市房产局物业办申请取消该物业公司资质证书及将其拉入黑名单等相关事宜。同时,该局积极做好业主安抚工作,组成业主代表小组及时清扫小区垃圾。目前,该小区垃圾已基本清除完毕。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