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栏目 > 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我市实行烟花爆竹管控效果好——
爆竹不响了 空气质量好了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2-04 07:36:09   

2月3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炉的最新数据显示,相较于2016年春节,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下降了55.6%、二氧化氮下降了32.5%、一氧化碳下降了36.7%、PM10下降了28.4%、PM2.5下降了14.8%,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这表明,今年春节期间我市执行烟花爆竹“禁放令”取得了显著成效。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等有害气体,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为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6年11月,我市出台了烟花爆竹“禁放令”,按照市政府要求,除市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外,五县也划出了各自的禁燃区。因禁放区域面积大、管控难度较大,“禁放令”出台以来,市、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环保、公安、安监、供销、交通、工商等6部门密切配合,在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销售、运输、储存等各环节加强管理,并加大宣传力度,得到了全市群众的大力支持。

春节7天假期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高峰期,为将禁放政策执行到位,有效防止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市、县政府各自成立督导组,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工作人员坚守一线岗位,采取印发通告、宣传车上路、街头执法、督导检查等形式开展禁放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员800余人次、宣传车辆300余台次。公安部门对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单位和部位,安排专人紧盯死守,并坚持从严从重从快原则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据统计,公安部门累计出动警力3100余人次、巡逻车辆700余台次,巡查重点部位357处,排查村庄、小区110余个,查处储存窝点1个、非法贩卖点17处,制止违规燃放400余起,行政处罚39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00余件。

由于禁放措施得力,春节期间我市未出现因烟花爆竹集中燃烧排放造成的污染物浓度峰值,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爆竹不响了,噪声污染小了,以往随处可见的烟花爆竹碎屑也没有了,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更加整洁的环境。

相较于2016年春节,2017年春节期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固体颗粒物浓度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二氧化硫下降了55.6%,二氧化氮下降了32.5%,一氧化碳下降了36.7%,PM10下降了28.4%,PM2.5下降了14.8%。

2016年与2017年春节七天具体日均值变化趋势见下图表:

mmexport1486164857842.jpg

mmexport1486164854878.jpg



责任编辑:崔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