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自11月30日起,我市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多方联动,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
我市“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用主场活动和主题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我市统一部署、协调联动,集中收听收看了全国、全省“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宪法,依法举行升国旗仪式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1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9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共青团濮阳市委、市广播电视台9部门联合在濮阳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12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东波出席发布会,并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作了介绍;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办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12月4日,各县区、各部门细化宣传内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大型集中宪法宣传活动,《濮阳日报》头版刊发我市“七五”普法工作综述,专版刊登了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举办“12·4”国家宪法日专场法治文艺演出。移动、联通、电信企业向手机用户推送了宪法法律公益普法短信。在公交车、出租车的电子显示屏,以及公共场所、广场、商场的电子屏、触摸屏、视频终端等,播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内容。据统计,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市共悬挂横幅110余条,摆放展板178块,出动宣传车38辆,发放各类宣传册(页)12万余份、宣传用品10万余件。
各县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台前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宪法宣誓,各司法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型公园广场等人口聚集区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部门印制宪法宣传挂图,开展“礼赞宪法”活动40余次、宪法晨读活动30次。县广播电视台对全县宪法日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并播放宪法公益视频。
清丰县组织县直执法单位举行升国旗仪式,分别在民法典公园或宪法广场进行宪法宣誓。县人民法院举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测试。各学校通过宪法演讲、手抄报、书法比赛等方式开展“礼赞宪法”活动。
华龙区区委书记刘洪浩、区长丁国梁等出席宪法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现场发放宪法读本、民法典读本、《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1000余份,发放宣传手提袋200余个。华龙区还开展了“宪法进农村”“法治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和反对邪教、防艾禁毒、平安建设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放宣传品300余份。
开发区组织社会事业局、民政局等10余个单位在安康苑活动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书籍1500余本,手提袋、围裙1000余个。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们将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多措并举,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法治真正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市二级巡视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娄建广表示。(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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