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5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濮阳县柳屯镇森大木材加工厂(森大木业厂)两个环保问题。一、锅炉还在烧煤,其他厂子都改天然气了。二、怀疑厂内污水流入附近河道,导致我们无法浇地。
调查核实情况:濮阳市森大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濮阳县柳屯镇张庄工业园内。该公司现有3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3台锅炉均完成提标改造,并安装了2套废气在线联网监测设备,监测数据联网实时上传上级环保部门,均通过了专家和县环保部门的验收。
濮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联合柳屯镇政府立即进行调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燃煤储存棚与15吨锅炉车间交接处存在密闭不严的情况。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间冷却水和生活污水,公司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厂区所有污水全部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发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门前河沟为无名河,主要用于排涝,由于无人管理,长期不清淤,导致上下游不通,大约有500米河道为公司排放处理后的污水,现场检查该河沟水质清澈,河内公司养的鱼生存良好,不存在污染、无法浇地现象。2018年4月8日,经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排污出口现场取水样检测,检测数据显示该公司排放达标。
综上,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环保局立即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制订整改计划,于2018年7月5日前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
五、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90099(*)
反映情况: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工业园区濮阳泰合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1.环评手续不齐全;办理期间隐瞒生产工艺;生产乙基氯化物产生废气、废渣、废水;生产易燃、易爆、剧毒农药化学品。2.硫化物产生废气、废硫氢化钠,产生的废水用运输车拉走,没有进行危废处理。3.院内东北角还有2016年硫磺渣;营业执照跟环评不符,多次向濮阳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濮阳市、濮阳县政府官员参与股份;环保督察2016年督察漏网企业。
调查核实情况:濮阳泰合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主要生产乙基氯化物。
接到交办件后,濮阳县政府组织濮阳县环保局、户部寨镇政府立即进行调查,现场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经现场调查:
1.关于“环评手续不齐全;办理期间隐瞒生产工艺;生产乙基氯化物产生废气、废渣、废水;生产易燃、易爆、剧毒农药化学品”问题的调查情况:
该公司现状评估报告已于2016年12月15日进行了环保备案公示,并于2017年12月20日由濮阳市环保局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乙基氯化物生产项目采用乙基氯化物合成新技术,在传统工艺氯化基础上再进行高温氯化,对物料进行充分反应,高温氯化后不需要使用硫化钠进行精制,不存在隐瞒生产工艺问题。该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是乙基氯化物,副产品盐酸、硫氢化钠、硫磺等产品,根据国家2017年整理剧毒化学品目录中,没有该公司生产的以上产品,并且在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已全部将生产的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因此不属易燃、易爆、剧毒农药化学品。
2.关于“硫化物产生废气、废硫氢化钠,产生的废水用运输车拉走,没有进行危废处理”问题的调查情况: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用三级真空废气及蒸馏不凝气一起经过废气处理系统,通过三级吸收后高空排放;产生的废渣由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监管,外销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生化+多介质吸附”工艺预处理合格后,排入户部寨镇污水处理厂。生产中产生的危废,存入危废暂存间内,该公司已与河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以每吨1万元的价格交于天辰公司进行处理。该公司自开工生产以来共产生危废约20吨,目前存放危废暂存场所。2018年6月21日,濮阳县环保局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五硫化二磷包装袋(危险废物)在一般固废间暂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未按规定进行储存。
3.关于“院内东北角还有2016年硫磺渣;营业执照跟环评不符,多次向濮阳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濮阳市、濮阳县政府官员参与股份;环保督察2016年督察漏网企业”的调查情况:
经濮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及户部寨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对院内东北角进行挖掘,未找到地下有硫磺渣。经现场核查,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范围及生产产品均与现状评估报告一致。2018年3月9日,濮阳县环保局接到上级电话转办举报件,针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濮阳县环保局逐一进行了调查处理,所举报问题不属实。关于濮阳市、濮阳县政府官员参与股份问题,目前,县纪委已成立专案调查组,对该问题正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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