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濮阳,对华龙区进行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发现:1.根据濮阳市委、市政府要求,2017年濮阳市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应全部拆改完毕,现场发现一处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2.发现106国道两侧拆迁垃圾未处理、未覆盖到位,造成扬尘污染。
整改情况:华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指挥,责成有关单位就上述问题立即整改:
1.针对建筑垃圾裸露问题:区扬尘办、106国道拆迁绿化指挥部组织人员对拆迁区域150余万平方米的建筑垃圾及裸露黄土全部高标准覆盖,对破损的围挡全部进行了修复。截止到6月15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2.针对锅炉问题:濮阳市荣氏古沉木艺术品有限公司的锅炉在2006年就已停止使用,一直废弃至今。该公司目前正在拆迁。收到问题交办后,濮东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机械,以最快的速度,于6月14日15时将其全部拆除。
追责情况: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濮东街道办主任李本刚负主体责任,华龙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领导小组主任马全中对扬尘办工作职责掌握不清、安排工作不及时负领导责任,华龙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检查组组长袁建军应负监管责任,华龙区纪委分别对以上3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督责约谈。华龙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对华龙区濮东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环保局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并要求全区各乡镇办、各职能部门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新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