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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九批)
2018年6月24日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6-25 11:14:20   

一、濮阳市清丰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28(*)

反映情况:濮阳市清丰县柳格镇夏固村,清丰县南环路不到1公里的天一建材,距离柳格镇夏固村800米,生产中粉尘污染,影响夏固村居民生活。2017年清丰县政府下文取缔,现在依然在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2018年6月17日柳格镇政府联合清丰县环保局对清丰县源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处。调查核实情况:濮阳市天一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丰县柳格镇老106国道东后士子元村西,法定代表人袁振普,该项目为年产40万吨混凝土项目。2018年6月19日,清丰县柳格镇政府和清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16年11月该公司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在政府网站上备案公示,并制订了抑尘方案,不存在2017年清丰县政府下文取缔情况。该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委托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颗粒物和噪声进行采样检测,6月21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检测分析结果与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正常范围,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根据检查情况,清丰县柳格镇政府和清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执行抑尘方案并落实到位,确保达标排放,最大程度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清丰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08

反映情况:濮阳市清丰县柳格镇西王家村,村西500米,有1家废塑料加工厂,排放刺鼻气味,院内有渗坑,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反映的是清丰县柳格镇蔻家范双现塑料粉碎厂。2018年6月19日,清丰县柳格镇政府联合清丰县环保局、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清丰县公安局对该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塑料粉碎厂院内存有大量的硬质塑料,生产厂房内堆积大量的成品和原料,工人正在对粉碎设备进行拆除,对清洗池内的产品进行清理装袋。位于生产厂房南侧有一排污口和一个长约18米、宽约8米、深约1米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渗坑,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通过塑料排污管道直接排入渗坑内。

处理及整改情况:

按照《清丰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清办〔2017〕1号文件精神,清丰县政府责令柳格镇政府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清丰县柳格镇蔻家范双现塑料粉碎厂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到位。清丰县环保局对该厂生产废水利用渗坑排放进行立案调查。

问责情况:

清丰县环保局对清丰县柳格镇蔻家范双现塑料粉碎厂负责人范双现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柳格镇纪委对寇家村党支部书记寇俊省给予警告处分。

三、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90

反映情况:

濮阳县解放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南120米路西,普客隆超市仓库门口有个垃圾池,气味难闻,苍蝇乱飞。超市的海鲜、水果坏掉之后扔到垃圾池,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每天下班后打扫完卫生把水都倾倒在路上,影响通行。

调查核实情况:接到交办通知后,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濮阳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就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濮阳县普客隆超市仓库门口垃圾池为普客隆超市修建,由普客隆超市安排人员每天进行清理。超市仓库西侧为濮阳县棉花厂家属院,多数家属院居民也将垃圾倾倒在该垃圾池内。部分垃圾中污水溢流至路面,通过路面污水口进入市政管网。

处理及整改情况:

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保洁人员、垃圾清运车辆将垃圾池内堆积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安排高压冲洗车对垃圾池周边道路进行冲洗,对垃圾池进行消毒处理。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对普客隆超市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令该公司将该处垃圾池进行密闭改造,垃圾不准露天堆放;普客隆超市每天负责将垃圾池进行清理,达到“日产日清”;垃圾中污水通过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网,杜绝污水溢流。上述整改于6月20日前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将依据濮阳县环境卫生相关条例对普客隆超市进行行政处罚。目前,各项整改已全部完成。

问责情况:无。

四、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70067

反映情况:

濮阳市濮阳县梁庄乡保安村(S307省道边)一家塑料颗粒厂,生产有5年了,清洗塑料排出的污水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在厂里挖渗坑下渗,另外一种是偷埋地下暗管排至离厂有一公里远的河里,偷排时间不固定,同时对空气也造成一定的危害。

责任编辑:崔莎莎